台澎黨.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黨
台灣國際地位快問快答.問題與解答
【問題】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
【答案】否。
【理由】
台灣(及澎湖)自清帝國於 1895 年依《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及日本在 1952 年依《舊金山和約》放棄主權後至今,不曾完成任何在國際法足以產生「建國」效力的法律程序,因此,台灣目前還不是主權獨立國家。

至於目前治理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則是 1912 年依據大清帝國宣統皇帝發布的退位詔書,由清帝國更名改制而產生,本質為中國政權,能代表的國家為中國而非台灣。
【問題】中華民國是台灣,不是中國?
【答案】否。
【理由】
目前治理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 1912 年依據大清帝國宣統皇帝發布的退位詔書,由清帝國更名改制而產生,本質為中國政權,能代表的國家為中國而非台灣。

台澎目前雖然由中華民國政權治理,但這是因為當原本擁有台澎主權的日本在 1945 年戰敗投降後,盟軍在交付日本政府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指派中華民國政權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年開始,就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至今。依照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相關規定,佔領軍無法因為佔領而取得佔領地的領土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政權並沒有台澎主權,從而也無法等同於台灣。
【問題】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
【答案】否。
【理由】
台澎目前雖然由中華民國政權治理,但這是因為當原本擁有台澎主權的日本在 1945 年戰敗投降後,盟軍在交付日本政府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指派中華民國政權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年開始,就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至今。依照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相關規定,佔領軍無法因為佔領而取得佔領地的領土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政權並沒有台澎主權。

事實上,從中華民國政權外交部 1951 年 4 月提出的《關於美方所提對日和約稿之說帖》可知,中華民國政權很清楚自己沒有台澎主權,而且很瞭解如果台澎主權屬於該政權,會使台澎成為中國領土。如此一來,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武力攻擊台灣時,其他國家將會因為國際法上「不得干涉他國內政」的限制而無法協助台灣。

因此,如果不希望未來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以武力攻擊台澎時,世界各國無法對台澎伸出援手,台澎人必須瞭解「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澎主權」的真相。
【問題】中華民國曾在 1945 年光復台灣?
【答案】否。
【理由】
台澎目前雖然由中華民國政權治理,但這是因為當原本擁有台澎主權的日本在 1945 年戰敗投降後,盟軍在交付日本政府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指派中華民國政權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在 1945 年 10 月 25 日於台灣台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之後,就開始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至今。而依照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相關規定,佔領軍無法因為佔領而取得佔領地的領土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政權並不會因此取得台澎主權,也就不會有所謂「光復台灣」的效果。

當然,中華民國政權在本身的教科書中都會強調因為「台灣光復」而取得台澎主權,而且還將 10 月 25 日定為所謂的「台灣光復節」。但中華民國政權 1948 年行憲後選出的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曾在 1949 年 1 月 12 日拍電報(手令 36)給當時的台灣省主席(其實應該是盟軍佔領代管機構負責人)陳誠,指出:「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試問,如果台灣已經在 1945 年因為「台灣光復」成為中華民國政權的領土,為何在 1949 年對中華民國來說仍舊只是「托管地性質」?由此可知,中華民國於 1945 年「光復台灣」並非事實,而且這個事實中華民國政權自己也很清楚。
【問題】《中日(台北)和約》確認中華民國擁有台澎?
【答案】否。
【理由】
在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上關於台灣地位的官方說帖裡,以及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教科書中,都有出現「《中日(台北)和約》確認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之類的文字。然而,如果仔細去看《中日(台北)和約》的原文,就會知道,其實在和約中,締約雙方,也就是中華民國政權與日本只有承認「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未承認或確認中華民國政權擁有台澎主權。

事實上,在中華民國外交部所出具的《議定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總報告書》)中,明白指出「查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臺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即舊金山和約)。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其實很清楚,《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台灣地位未定」狀態並不是《中日和約》所能改變的。既然《中日和約》無法改變「台灣地位未定」的狀態,又怎麼能說中日和約確認中華民國擁有台灣呢?
【問題】十月十日是台灣國慶日?
【答案】否。
【理由】
十月十日是中華民國政權紀念 1911 年「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的日子,而這場行動的目的則是要推翻所謂滿清政權。在國際社會的認知裡,「辛亥革命」是「中國的革命」。這場行動最後促使清帝國宣統皇帝在袁世凱的壓力下發布退位詔書,將清帝國由帝制改為共和體制,並將國名從大清帝國更改為中華民國。而台灣在當時還是日本領土。

換句話說,十月十日這個日子只與中國有關,後來所建立的政權是在台灣海峽西側成立的中國政權,既沒有台灣主權,也不是台灣人主導,與台灣其實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十月十日並非「台灣的國慶日」
【問題】孫文是台灣的國父?
【答案】否。
【理由】
在中華民國政權教科書的歷史敘事中,將孫文稱為國父,是「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建立中華」的推手。但「辛亥革命」在國際社會的認知裡是「中國的革命」,因此行動產生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在台灣海峽西側成立的中國政權,而不是一個擁有台灣主權的「台灣」國家。在此情況下,孫文當然不會是台灣的國父。

事實上,由於從國際法的角度看,台灣還沒有建國、還不是一個國家,所以台灣還沒有國父。
【問題】台灣曾在 1971 年退出聯合國?
【答案】否。
【理由】
在 1971 年 10 月 25 日因為《聯合國大會 2758 號決議》被逐出聯合國的是中華民國政權,不是台灣。

1945 年 10 月 24 日,當時由中華民國政權擔任代表政府的中國加入聯合國成為創始會員國,並成為安理會永久會員國。而「中國」這個聯合國會員國的代表在 1971 年 10 月 25 日依據《聯合國大會 2758 號決議》,由中華民國政權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中華民國政權至此喪失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資格。

換句話說,台灣自始至終不曾以國家身分加入過聯合國,而目前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在聯合國代表的國家則始終都是中國而不是台灣。不曾加入自然無法退出,台灣不曾在 1971 年退出聯合國。

事實上,《聯合國大會 2758 號決議》的內容中,根本沒有提到台灣。所以,無論是宣稱台灣因為這號決議退出聯合國,或宣稱台灣因為這號決議成為中國一部分的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
【問題】用「中華台北」是因為中國打壓?
【答案】否。
【理由】
「中華台北」這個名稱的出現,是源自 1981 年 3 月 23 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薩瑪蘭奇在洛桑國際奧會總部簽訂的「國際奧會與中華台北奧會協議書」,也就是所謂的《洛桑協議》。這個協議確認了中華奧會的名稱、會旗、會徽,使中華奧會得以和其它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擁有相等權利,參與各項國際運動組織。

然而,我們必須理解的是,之所以中華奧會需要與國際奧會簽署《洛桑協議》,最根本的原因是出在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這兩個中國政權之間的「中國代表權之爭」。而也正由於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是中國政權,所以在名稱的選擇上會使用能標榜自身中國屬性的字詞 Chinese。Chinese 這個詞即使翻譯成「中華」,在英語中所表達的意思仍舊是「中國」。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華台北 (Chinese Taipei) 這種「形容詞-城市名稱」的格式是典型的流亡政權命名方式。例如在二戰期間流亡到英國倫敦的波蘭政府就稱為波蘭倫敦 (Polish London)。中華台北這個名稱其實透露出中華民國政權是「流亡到台灣台北的中國政權」的法律事實。因此,目前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會使用「中華台北」並不是因為中國打壓,而是它的中國流亡政權本質使然。

而身為台澎住民的我們,在此應該質疑的是:既然中華民國政權並沒有台澎主權,中華民國政權並非台澎住民的國家,台澎的運動員為何要以「中華台北隊」隊員的身分參與奧運?依照台澎與中華民國政權之間的關係,來自台澎的運動員應該另行組成台澎隊參與奧運才是。
【問題】台灣目前還剩 15 個邦交國?
【答案】否。
【理由】
由於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所以目前台灣的邦交國數量是 0。

目前中華民國政權的所謂 15 個邦交國其實都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國的邦交國」。

舉例來說,邦交國之一的梵諦岡於 1943 年與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國家建立邦交關係,由於當時台澎還是日本領土,所以梵諦岡的建交對象只會是中國不是台灣。而從梵諦岡官方網站上的中華民國國旗旁標記著 China 就可以證實「梵諦岡是跟中國建交」。

另外,從在台澎還是日本領土的 1941 年與中華民國政權開始進行外交往來的宏都拉斯、在中華民國政權還在聯合國裡代表中國的 1960 年開始與該政權進行外交往來的瓜地馬拉等國家的官方網站上,都可以看出對這些國家來說,與他們進行外交往來的國家始終是「身在台灣的『中國』」而不是台灣本身。

目前中華民國政權雖然是由本土派政黨的民進黨執政,但從 2017 年巴拿馬停止與中華民國政權進行外交往來時,中華民國政權外交部聲明(2017/06/13 第001號聲明)中提到「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而且是從中華民國政權還沒出現的 1910 年開始起算可知,中華民國政權的邦交國就是中國的邦交國,而不是台灣的邦交國。
【問題】制定新憲法能讓台灣被承認是國家?
【答案】否。
【理由】
「擁有憲法」並不是一個地方被承認是國家的前提要件,台灣不被承認是國家不是因為台灣沒有制定新憲法,而是因為台灣始終沒有完成自決建國程序。

由於憲法的作用,是在規範一個國家應該採用何種體制、政府組織、國民所具有的權利義務等事務,因此,必須要先有一個涵蓋的領土範圍、具有國民身分的人民範圍已經確定的國家存在,才能夠確定憲法要的適用範圍與對象,進而擬定憲法的具體內容。而在採用共和體制的民主國家裡,制憲是「國民主權」的表現。試問,如果國家不先建立,國民如何存在?國民如果不存在,又要如何行使「國民主權」來制定憲法?所以,建國必定先於制憲。如果不完成建國程序,單純制憲,並不會讓台灣被承認是主權獨立國家。

此外,由於台澎目前是由沒有台澎主權的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在此情形下制定新憲法,即使將憲法命名為《台灣共和國憲法》,並將領土範圍限定於台澎金馬(或台澎),這部憲法仍舊只會是新版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政權並不會因為裡面關於領土範圍的規定而取得台澎主權,中華民國政權也不會因此喪失中國流亡政權的性質,台灣也不會因此成為有別於中國的主權獨立國家,仍舊是中華民國政權在盟軍授權下代管的佔領地。
【問題】中華民國改名台灣就能加入聯合國?
【答案】否。
【理由】
中華民國政權在 1971 年被聯合國大會依 2758 號決議逐出聯合國,是因為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認定:在中華民國政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這兩個中國政權之中,應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來代表「中國」這個會員國。

換句話說,中華民國政權之所以會被逐出聯合國並不是因為「名稱」出問題,而是因為它的中國政權本質使它無法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同時存在於聯合國裡。

而正如同一個人在法律上的屬性及具有的權利義務並不會因為改名而改變(路人甲改名郭台銘也不會變成鴻海大股東,路人乙改名 Donald Trump 也不會變成美國總統),沒有台澎主權的中華民國政權當然也無法透過改名為「台灣」來去除中國政權的本質或取得台澎主權。而既然改名台灣也無法去除中國政權本質,中華民國政權自然無法靠改名為台灣來取得進入聯合國的資格。

須知,聯合國是一個必須具備國家身分才能成為正式會員的國際組織,所以,台灣如果想要進入聯合國,就必須先完成自決建國程序使自己成為一個國家才行。台灣只要不完成自決建國程序,就不可能加入聯合國。

那麼,台灣究竟該如何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呢?其實不難。

由於台澎主權歸屬在《舊金山和約》1952 年 4 月 28 日生效後就處於未定狀態,而台澎原本是日本殖民地,所以,依照二戰後「去殖民化」的國際共識,台澎住民可以直接以「原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透過依國際法(絕對不是依照沒有台澎主權的中華民國政權的公投法)舉辦「自決公投」的方式完成建國程序建立一個真正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



台澎黨是目前唯一個從國際法角度探討台澎法理地位,並主張「終止代管.自決建國」,使台澎早日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以徹底解決台灣當前一切困境與麻煩的政黨。

台澎黨本次參與 2020 年立法委員選舉所提出之政見內容如下:

  • 不分區立委政見及區域立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向來宣稱中華民國政權在1945年因「台灣光復」取回台澎主權,自己則在1949年繼承被推翻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以「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並據此宣稱可透過包括動武在內的方式完成「國家統一」。但依據美英日及中華民國政權的官方紀錄可知,「台灣光復」並不存在,且台澎主權歸屬因《舊金山和約》處於未定狀態,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政權。為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喪失一切併吞台澎的藉口,並使台灣能與其他國家合作抵禦侵略,台澎人必須在「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行使自決權來確立國家法人格。

    為有效對抗中國侵略,使台澎人能早日行使自決權建國,台澎黨的立委將妥善運用其職權:
    一、根據史實、台澎法理地位及國際法法理,促使中華民國政權公開承認:

    1. 「台灣光復」不存在,中華民國政權只是在盟軍授權下成立佔領機構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至今,戰後該政權並未取得台澎主權,不是台澎人的國家,它賦予台澎人國籍只是便於管理;
    2. 《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台灣地位未定」成為國際法上的法律狀態,這個法律狀態使台澎不會成為中國領土,也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武裝攻擊台灣不會變成國際無法干預的中國內戰;
    3. 台澎人身為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有權依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直接行使自決權建國。
    二、督促中華民國政權透過教育及相關行政措施讓台澎人知悉前述史實真相。
    三、督促中華民國政權透過駐外單位讓世界各國瞭解史實真相,使其支持協助台澎人建國。
    四、督促中華民國政權善盡台澎代管區管理者職責,協助台澎人完成建國程序,然後終止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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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地原住民立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向來宣稱中華民國政權在1945年因「台灣光復」取回台澎主權,自己則在1949年繼承被推翻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以「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並據此宣稱可透過包括動武在內的方式完成「國家統一」。但依據美英日及中華民國政權的官方紀錄可知,「台灣光復」並不存在,且台澎主權歸屬因《舊金山和約》處於未定狀態,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政權。為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喪失一切併吞台澎的藉口,並使台灣能與其他國家合作抵禦侵略,台澎人必須在「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行使自決權來確立國家法人格。

    為早日建國抵抗中國侵略,為讓原住民族能站著要求而不是跪著乞討,本人當選後將運用職權:
    一、根據史實及國際法法理,使中華民國政權承認「台灣光復」不存在,自己只是在盟軍授權下佔領代管台澎至今、《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台灣地位未定」成為國際法上的法律狀態,而身為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台澎人有權依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直接行使自決權建國。
    二、督促中華民國政權讓台澎人及世界各國瞭解真相,協助台澎人完成建國程序,以終止代管。
    三、要求中華民國政權尊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思維及精神、將經不合法途徑取得的原住民傳統土地歸還原住民所有、釐清中華民國政權與原住民族真正的關係,使其回歸原貌。
    四、協助原住民族將大自然豐沛的資源與觀光、農業、風味原餐、部落民宿等相結合,讓世界認識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欣賞原住民族的生活習俗,創造真正以原住民為主體的原住民經濟。
    五、創造優質的生活環境,使原住民族無論是小孩、年輕人還是老人,都能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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