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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黨黨綱 | |
2025.06.29 黨員大會通過 | |
前言 | |
台灣與澎湖(下稱台澎)之領土主權於1895年5月8日依《馬關條約》由當時國號大清帝國之主權國家中國割讓予日本,自此不再屬於中國;台澎之領土主權復於1952年4月28日由日本依《舊金山和約》放棄,且未移轉給包括主權國家中國在內之任何主權國家,並自此處於歸屬未定狀態至今。 目前對台澎實施治理行為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依據盟軍總部於1945年9月2日指示大日本帝國大本營發布之《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自同年10月25日代表盟軍接受駐台日軍投降之日起,至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之日止,代表盟軍全體成員實施佔領代管,並非以擁有台澎領土主權之主權國家政府身分統治台澎。 由於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前,原為日本實施殖民統治之殖民地。故依據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於日殖時期居住於台澎、被授予日本國籍,承受日本殖民統治,復於《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喪失日本國籍之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享有原殖民地人民之自決權,可依國際法行使該權利決定台澎之未來。 前述客觀史實及涉及的國際社會運作規範,不僅直接決定了台澎近代的法理地位,也間接造就了台澎目前受制於「一中框架」的「現況」。然而,世居台澎的住民在此變革過程中,始終處於任人宰割的被動地位,從未真正主宰自己的命運。甚至在今日備受國際肯定,透過所謂「總統直選」實現的所謂「民主自由」,也只是在佔領代管台澎卻「監守自盜」之中華民國政權非法建構的環境中上演的民主大戲,台澎住民在這齣戲中也始終處於跑龍套的角色。 為使台澎這塊土地得以長治久安,為使這塊土地上的全體居民得以過著幸福安康的生活,台澎住民必須起身行使自決權,在屬於自己的土地上建立一個屬於全體台澎居民的國家,擺脫任人宰割的困境,成為自己未來真正的主人。 為此,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黨(登記名稱:台澎黨)謹擬定黨綱如下: | |
一、立黨宗旨:本於史實法理,實現建國獨立 | |
為使台澎成為一個獲得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建立一個讓全體台澎居民世世代代長久幸福的家園,本黨將本於客觀史實及國際法規範,根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住民享有自決建國權利之法理事實,透過向全體台澎居民宣傳客觀史實及台澎法理地位真相、自決建國知識之方式來形塑自決建國共識,促使台澎住民早日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以民主和平的方式完成建國獨立程序,為全體台澎居民在台澎建立一個民主、自由、平等的主權獨立國家。 | |
二、法理定位:台澎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住民有權決定 | |
本黨主張,基於客觀史實及國際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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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線主張:台澎去殖自決,建國定名制憲 | |
本黨主張,基於客觀史實及國際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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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外主張:民主和平自決,貢獻世界和平 | |
本黨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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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對中政策:捍衛真相對抗謊言,實現建國遏阻併吞 | |
本黨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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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發展願景:以人為本,以地為心 | |
藍天綠地、清河湛海;能源自主、永續發展;糧食自給、不賴外力,這不只是環境政策,更是台澎立國、治國的基石。為此,本黨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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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國實踐:革除消極被動思維,建構積極主動精神 | |
國家不只是山海平原的組合,更是靈魂血性的匯聚、記憶與情感的交融、充滿淚水與歡笑的歷史,與將在未來綻放的希望。 本黨堅信: 台澎建國這場馬拉松至今已進行數百年,其間轉過無數曲折、挺過無數風雨,儘管離終點線還有一段不短的距離,但只要全體台澎居民能夠革除消極被動的思維,拋棄失敗主義的思考模式,抗拒「己願他力」的誘惑,養成自主負責、積極行動的習慣,建立「自己的國家必須自己親手建立」的堅強信念並據以行動,則台澎建國獨立的目標必定會在台澎人的手中實現。 |